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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应对贸易摩擦事项)项目的通知

2023-08-03 14:123470东莞市商务局
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应对贸易摩擦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救济函〔2023〕20号)的要求,现拨付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应对贸易摩擦事项)项目资金共2,337,735元(详见附件)。请相关企业收到款后按财务管理规定作相应的会计处理,建立健全项目和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如有疑问,可致电0769-22817150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应对贸易摩擦事项)项目拨付表

附件.wps

东莞市商务局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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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创新发展服务贸易事项)的公示
拨付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创新发展服务贸易事项)共1148万元(详见附件)

0评论2023-09-20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