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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名师、名医、名家特殊津贴管理试行办法》

2016-01-15 15:28390东莞阳光网
 

  政策制订背景:当前,我市事业单位人员薪酬水平与深圳、广州、珠海等周边城市相比较低,人才竞争处于劣势。尤其是教育、医疗、文化领域人才引不进、留不住问题较为突出。全面提高事业单位人员薪酬标准,在政策上、财政上都存在一定困难。因此,集中一定财力,留住和用好教育、医疗和文化领域的高层次人才,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

  解读:

  名师、名医、名家可申请津贴

  对经市教育部门选拔认定的广东省教育家、广东省教学名师和广东省名校长及以上等级名校长、名师等,按类别给予每人每年3万元-5万元补助,为期三年。

  对经市卫计部门选拔认定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类别给予每人每年3万元-5万元补助,为期三年。

  对经市文化部门评选认定的,在我市文化领域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文化艺术等方面工作并取得较高造诣的专业技术人员,以补贴“工作室”的形式给予20万元经费扶持,分三期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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