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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项目初审结果的公示

2023-09-18 17:00690东莞市商务局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3〕24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东莞市关于落实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项目的实施方案》、《东莞市关于落实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项目的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等,并对有关支持项目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初审,共涉及86家企业、3家协会,现将初审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市场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9月20日(3个自然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33号东莞市商务局8楼市场科。

电话:0769-22882903

附件:

1.支持零售业稳增长项目审核表.xlsx

2.支持首店经济发展项目审核表.xlsx

3.支持绿色商场创建项目审核表.xlsx

4.支持“乐购东莞”品牌建设项目审核表.xlsx

5.支持零售行业稳定增长补充项目-总量奖励审核表.xlsx

6.支持零售行业稳定增长补充项目-增长奖励审核表.xlsx

东莞市商务局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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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2023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商务服务专项-对外投资合作事项)的通知
现拨付2023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商务服务专项-对外投资合作事项)366391元到相关单位(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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