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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入库申报材料的通知

2023-05-08 17:383500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由于今年首次同时启用“企莞家”平台和“粤财扶助”平台开展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入库申报,发现部分企业提交申报材料存在不统一的情况,为进一步规范申报材料要求,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纸质申报材料、镇街初审推荐表和电子文档提交截止时间调整至5月11日(星期四)。其中,镇街初审推荐表单独提交,无需与申报材料统一装订。

二、企业在“粤财扶助”平台提交的项目申请表和设备购置明细表以《关于组织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东工信函〔2023〕79 号)附件2和附件3版本为准,并非平台自带的模板,且须一并上传可编辑电子版。

三、企业最终提交申报材料以经“粤财扶助”平台形式审查通过后的带水印版本为准,并非“企莞家”平台导出的版本。由于“粤财扶助”平台功能限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按以下流程处理:指定附件7“工业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退回修改,审核意见为:“项目已通过形式审查,请编印纸质材料,且平台信息无需修改直接提交即可”。

四、其余事项按原通知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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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支持大型产业集聚区建设)资金项目计划的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27日,共7日

0评论2023-09-21813

于印发《佛山市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对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项目,依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并经市政府审核确定的新增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予以事后奖励。

0评论2023-05-2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