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申报倍增企业经营管理者素质提升资助的通知
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和协同倍增企业作为申报主体,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东莞市倍增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法人代表、管理骨干人才、技术骨干人才等企业经营管理者。其中,管理骨干人才、技术骨干人才需在倍增企业缴纳社保一个月或以上。
0评论2018-09-1472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率队走访挂点“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现场办公解决企业发展难题
8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跃沛率队赴石排镇和寮步镇挂点服务“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听取企业发展诉求及相关政策的工作建议。
0评论2018-08-2879

- 倍增企业全方位全流程诊断服务指引
0评论2018-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