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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2023年2月第一期进一步稳定陆路跨境运输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

2023-09-15 13:217080东莞市商务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支持企业春节前后稳工促生产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商务部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拨付2023年2月第一期进一步稳定陆路跨境运输项目专项资金34,662,000元,请相关单位收到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0769-22813810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2月第一期进一步稳定陆路跨境运输项目资金拨付表 .xlsx

东莞市商务局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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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4-6月第一期进一步稳定陆路跨境运输项目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初审结果的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9日至9月25日(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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