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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4-6月第一期进一步稳定陆路跨境运输项目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初审结果的公示

2023-09-20 17:546240东莞市商务局

根据《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实施2023年新一轮稳增长措施的通知》(东商务〔2023〕37号)和《东莞市商务局2023年新一轮稳增长若干措施的申报指南》等文件精神,我局对2023年4-6月第一期进一步稳定陆路跨境运输项目专项资金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9日至9月25日(7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大道33号3楼市商务局通关物流科

电话:22813810、22819937

附件:2023年4-6月第一期进一步稳定陆路跨境运输项目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初审结果.xls

东莞市商务局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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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2023年2月第一期进一步稳定陆路跨境运输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
拨付2023年2月第一期进一步稳定陆路跨境运输项目专项资金34,662,000元,请相关单位收到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

0评论2023-09-15708